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交流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,经研究决定,面向我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41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岗位
本次选聘教师共413名,其中农村中学192名,农村小学教师169名、农村幼儿园教师52名,详见《2025年高州市农村学校公开交流选聘教师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选聘对象
选聘对象为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。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和师德师风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、心理素质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
2.参加中学选聘的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,参加小学、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大专或以上学历。
3.具有与选聘岗位(学科)相应的教师资格,编制关系在低学段的教师,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,可选聘到相应高学段学校任教。小学的教师,可以选聘到幼儿园任教。持低学段教师资格证在高学段任教的教师,可选聘到与教师资格证相应的学段任教。其他在高学段任教的教师不得选聘到低学段任教。幼儿园教师参加选聘以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准,并与选聘岗位名称的学科一致。
4.具有与选聘岗位(学科)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,其中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和初次考核认定已公示或发文的通过人员,按已通过职称对应的科目和岗位等级参加选聘。
5.年龄不限。
6.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,不得参加选聘
1.尚在试用期未转正的、未满服务期限的教师。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教师。
3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聘程序和办法
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、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环节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:2025年8月23日,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30-5:00。
2.报名方式及地点
参加选聘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。报名地点:高州市第四中学文笔楼一楼会议室。
3.报名要求
(1)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名,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、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和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(已公示或已发文)。属夫妻投靠的还需提交结婚证明。属返回边远地区家乡参加选聘的,需提供能证明现在户籍或原户籍属参加选聘学校所在地的相关证明,如干部履历表、户口本、身份证,村(居)委会证明等其中之一。
(2)应聘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,如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或错过报名期限的,责任自负。
(3)应聘者须诚信报名,诚信考试。凡提供不符合选聘条件资料或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选聘及聘用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(二)资格审查
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如下:1.《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,A4纸张双面打印,所在单位签署“同意报考”并加盖公章);2.有效的身份证;3.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;4.毕业证(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);5.专业技术职称证(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职称证);6.现聘岗位的《高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》(复印件);7.结婚证明(属夫妻投靠的提供);8.现在户籍或原户籍属参加选聘学校所在地的相关证明(属返回边远地区家乡参加选聘的提供);9.其他证明。
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复印件按1至9依次排序。资格审核结束后,原件现场退还,复印件不退还。
(三)考试
1.笔试
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20人(含20人)时,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。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多于20人,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: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(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)。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。若需进行笔试,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。笔试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2.面试
(1)面试时间、地点以《面试通知书》为准,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《面试通知书》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。《面试通知书》在资格审核时现场发放。
(2)面试方式由选聘单位自行决定,一般为说课或试教,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。
(3)成绩公布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,合格分数为70分。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,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。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,则先后按任班主任年限、教龄确定人选;若再次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,则按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数确定人选,荣誉多的优先。
3.考试组织。笔试、面试均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。
4.本次选聘鼓励教师到我市边远地区任教(边远地区包括荷花镇、东岸镇大潮片区、平山镇、深镇镇、古丁镇、马贵镇、长坡镇石龙片区、大坡镇等),侧重解决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和教师返回边远山区家乡任教的问题。
属夫妻关系投靠的,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考试,通过资格审核和考察公示后直接聘用:一是夫妻双方有一方在边远地区学校任教,另一方选聘到边远地区学校任教的;二是夫妻双方都在边远地区的不同学校任教,其中一方选聘到距离城区更远的一方学校任教的。属返回边远地区家乡参加选聘的教师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。
(四)考察
入围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,对其个人档案、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。在考察中出现缺额的,不进行递补。
(五)公示和聘用
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调入新单位后按其选聘的岗位等级聘用,并按招聘岗位级别享受待遇,核定工资。例如:选聘的岗位等级为中级级内的专技十级,本人现聘岗位等级为中级级内的专技八级,则在选聘单位聘用到专技十级。如选聘单位中级级内的专技八级、九级存在空缺,符合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参加竞聘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,均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gaozhou.gov.cn/mmgzjyj/gkmlpt/index)发布,请应聘者密切留意。
(二)本次选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者,不论何时发现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(三)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
(四)本公告由高州市教育局和选聘单位负责解释。
(五)联系电话: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0668-6633839。